Flickr
大家看看這個與這個Flickr Account,除了美女圖片之外,還能看到甚麼呢?
原來,這兩個帳號中有一些共同的相片。這也不為怪。朋友嘛,朋友就會分享相片。而且當Google有新產品推出,Flickr之內不是遍地都是Google Maps呀、Google Earth之類的東西麼。
不過再看真一點,這兩個Account原來都是推廣一本《Living Life Famously》的書。其實Jan也不知這算不算Spam。不過這類Living Life Famously的書,以及甚麼Adsense Tips之類的書近期在網上真的到了泛濫的程度,但我多由Adsense的廣告中發現。這次在Flickr Account的Profile中找到這些東西,似乎有點怪。一方面,Jan不肯定當中的相片是不是帳號擁有者自己的相片;另一方面,這樣放資訊基本與商業活動無異,所以他們至少犯了這條款:
Flickr is intended for personal use and is not a generic image hosting service. Professional or corporate uses of Flickr are prohibited.
不過如果再找到多幾個Account同樣推銷這Living乜東東的書,那麼這些帳號就肯定都是Spam Account。無他,在Flickr上結連自己的網頁,一方面收促銷之效,同時大概也會提升Page Rank。
Jan並不是有意去幫Flickr做私家偵探,或要舉報甚麼人。只是看到這類東東,又會有些不順眼。可是不順眼之餘又會想,自己用Flickr來Host Blog中的圖片時,也會順道將Blog URL放上去。而我的Blog上又有AdSense廣告,那我又是不是濫用Flickr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