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靠!怎麼Google笨到為Google

Google Docs終於有了Sub Folder的功能,不少人都應該感到很高興吧,但我卻對Google此舉十分失望。為何不是Label,而是Folder呢?

Folder的概念,其實已經苦害了電腦用家很長時間。我們一直使用Folder,以為它可以簡化搜尋檔案這項工作,但其實不然。很多情況下,Folder反而累我們花得更多時間,甚至找不到檔案。我試過不只一次,告訴同事我把某某檔案放在電腦的甚麼Folder的Sub-subs-sub Folder之下,結果有時連那個Sub-sub-sub都找不著,更不要提甚麼檔案。

試想,如果用Label(或Tag),我只要告訴他們,那個檔案是加了甚麼標籤,他們只要使用搜尋功能來找該標籤,那就夠了。

情況就像電郵。一來,我們沒有這麼多時間為每封郵件分Folder;二來,當郵件多起來時,一個Folder之內也可能有很多很多郵件。所以用Folder來管理郵件根本不是一個好的選擇。Gmail就不是用Folder,反而用Label,加上一個好的Search Engine。在大部份情況之下,我只要輸入郵件的Label,或者加上寄件人名稱或某些特別的關鍵字,都可以在Gmail輕易找到郵件。這是我以往使用其他Web Mail,甚至Email Client沒有的體驗。

另外,我就是用Folder來管理自己家庭的相片。當相片越來越多,我就發覺在不同的Folder中,竟然出現相同的相片。而且這情況漸漸不受控制。其實這處境也出現在不少公司的Shared Folders。當同事們沒有一個共同的約定,規限大家如何開Folder時,大家就可以會把同一個檔案,放在不同名稱的Folder之內。當要更新這檔案的資料時,就出現你更新了A Folder的檔案,我就搞了B Folder的同一檔案,白花了時間,又不能把事情做好。

我始終覺得,若果大家做完一個檔案之後,不用慢慢找Folder來儲存,只要用適當的關鍵字來標籤好這檔案,我們的生活就更容易。當然,大前提是,我們要有一個好的搜尋工具吧。早兩天朋友發MSN訊息給我,問我的地址是否「…..」。原來他利用Google Desktop Search輸入我的名字,就找到幾年前我給他的檔案,當中有我的地址。他說,幸好有Google Desktop Search,而不是靠OS的搜尋功能,否則大概找不到想要的資料了。

既然Google有這麼好的搜尋技術,又一早已經在Gmail把Label應用得這麼好,為何這一陣才來回歸Folder這舊有的過時概念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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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 thoughts on “靠!怎麼Google笨到為Google

  1. m….那個名稱上是寫folder,不過用起來跟Label很像,也就是同一份文件是可以擺在多個folder底下的(還是同一份,並不是複製很多份)….
    只是少了快速刪除Label的功能…. 要用他的”Move”功能….

    基本上的概念應該算是Label啦……

  2. gmail的label和folder差不多,主要作用在於分類而非搜尋。通常情況下,一封郵件沒有label,在google強大的搜索能力下,都能找出來。除非該郵件中不含有你搜索的關鍵詞。你不會給每封郵件都加上label吧?
    gmail的label好用的地方在於可以設定規則自動分類。
    我認為最好的方法是tag和folder共存,folder用於分類,tag用於搜尋。如果沒有分類,文檔和tag一多也會很亂。

  3. 謝兩位大大,其實我是知道其Folder是可以Multiple的,只是見他們的Implementation,實在太Folder了,根本用戶就不會聯想到一個檔案可以Assign到兩個Folder。

  4. 沒錯。
    label的作用比folder有彈性得多。
    作用也不同。
    有label也不需要再有folder。

    label可以有folder的作用,但反之不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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