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與B的廣告戰
在網上見到這兩段非常相似,但互相針對的廣告片。先有Blackberry新機Storm一槍射穿蘋果(Apple iPhone)的:
「The world’s first touch-screen Blackberry. Nothing can touch it.」巧妙的玩了「Touch」字。當然最震撼的是,這Blackberry子彈一下射穿蘋果的Visual啦。
然後,這是Apple的回應:
Simple Facts,就是Apple的回應,夠Simple,也是Apple的風格。我也相信,要射死iPhone,並不是造另一台Touch Screen電話,正如Google都不是造另一個OS來挑戰擁有Windows的Microsoft。
[ Via Kineda ]
喜歡啊!Apple 的回應夠型格~
對啊,事實勝於雄辯,Simple Facts
簡單而有力的回應 :p
蘋果的廣告技高一籌!
但如果講Copy,我較喜歡Blackberry