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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ezone] Blogvertorial香港行不通

其實看完Meling的千言書,也好想寫一篇。但也著實要很多心力才可以寫成,所以一直都未寫。終於在ezone編輯追稿時,下定決心一口氣寫完這文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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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年Blogger活動一個接一個,大家有事沒事都找些Blogger,希望他們可以幫助自己推廣訊息。不過近兩三個月,找我試用產品或參加活的廣告/公關朋友開始問一條他們以往不會問的問題:你要收多少錢來寫試用文 / 參加活動?

這問題的確有趣!為何他們以往不問的問題,今天又問題這麼斬釘截鐵呢?最簡單的原因,就是因為有其他人收錢才寫Blog吧。

首先,我要表態!我不反對收錢在Blog寫Advertorial。在其他地方都有這類的事例,並不是新鮮的例子。只是,這種方式在香港行不通。因此我未收過錢,而為公司搞Blogger活動,亦不會付款給其他Blogger寫文。

我記得十年前寫Blog,只是為著記事。我每天都閱讀不少IT的新聞,又瀏覽很多網站。Blog就是我的筆記簿。事實上,到今天這筆記簿依然好有用。這大半年來,好幾次做Research,我也可以在自己的Blog找到些(歷史)資料。我的Blog有時也會用來紀錄自己寫過的文章。當時並沒有想過要參加甚麼活動,借手機來試用然後寫文等。

現在呢,有時的確會借機,又有時會收到品牌送機給我試。試用最重要,當然就是伸報利益。明明白白說出來,為何自己突然多了一台手機試玩,讀者就會對我寫的東西少一份猜疑。在香港以外的地方,如果寫Advertorial其實是會注明。

事實上,明刀明槍比較能夠贏到讀者的信任。即使你是收禮物,或收錢,讀者可以自行判斷是否信你某篇文章。

所以做公關的,先不說應不應付款。大前題是,找Blogger寫Blog,首先就不要禁止他們申報利益。不要把Blogger當成了討論區的打手。前者一般都用真身份;但在討論區每人都有很多很複雜的身份。事實上這種申報,對品牌及Blogger兩者都有好處。

至於付費的Blog文,在香港還是少做為妙。香港人好敏感。試過不少次有Blogger自己買完產品來用,之後再寫用後感,也一直被人問是否有人送錢給他們寫Blog文。另一個經驗就是,當我第一次與幾位朋友搞完Punch Party之後,有人以為我們賺了一筆錢(但其實大家都是義工,而且那個Party是沒有收入場費)。在這樣的市場,做Blogvertorial很難有好下場的。

讀者夠敏感,品牌也做得夠狠。聽說有品牌付了款就拿著Blogger的文章來一改再改。當然改到體無完膚,更沒有了Blogger自己的個性啦。我建議這類品牌不要做Blogger活動,乾脆拿錢去買廣告,大家都比較乾淨。這樣的Mindset,也是令Blogvertorial在香港很難成氣候的。這些被人改文章的Blogger,其實你更加應該注明那篇文是收了錢,而且是被品牌改三改四,改到七七八八,才刊出來。對於很多品牌來說,他們的確寧可付款來控制內容。但我覺得即使付了款,也不應該亦不能拿Blogger的文章來改。

其實即使想做Blogvertorial,也未必一定要叫Blogger試用,然後「讚好」。要做好的Blogvertorial的內容取向其實還有很多空間。香港是個很易玩爛任何東西的地方,但請不要這麼快就把Social Media弄壞。

另一方面,Blogger對收受利益的透明度提高,不論你做不做Blogvertorial,也能向人交代,更重要是向自己也有交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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